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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除上述之挑戰以外,互聯網亦為私人性質之打賭遊戲帶來新定義。「私人」打賭一向均沒有法例監管。個人與個人之間打賭頭馬,以至麻雀耍樂及撲克牌等,無論於家中或私人會所進行,均難以受監管;該等「私人」打賭因而得以發展為大規模之非法莊家活動。互聯網上之個人與個人交易活動日益增多,並快速發展為具吸引力之另類網上賭博活動。同一情況亦見於「免費」或「推廣」遊戲,該等遊戲通常需要投下注碼及取得許可證。互聯網上之商機最初未受立法人士注意,以致目前之法例未有涵蓋有關情況。例如,當網民為參與網上遊戲而點擊廣告橫額,並提供姓名及電郵地址,以致其他個人資料以後,有關之營運商即可透過出售有關之資料庫而從這些「免費」遊戲中取得收入。這些是遊戲?抑或是賭博?政府收入如何獲得控制及保護?法例如何保障領有牌照之傳統博彩營運商?

私人及公眾賭博活動之間存在之法例差異或欠缺立法,正正就是為何某些賭博活動﹝尤其是網上賭博﹞,可以在不受監管之情況下得以發展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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