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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資訊科技於過去二十年發展迅速,而互聯網亦於近年獲得廣泛應用;由於兩者對博彩、賭博、及賽馬業均帶來深遠影響,因此,各地政府正積極研究如何面對有關挑戰及抓緊所帶來之前所未有機會。香港剛於五月通過新修訂條例,把透過電話或互聯網向境外莊家投注之行為列為違法。宗教及道德捍衛團體讚許及支持政府此舉,認為是正確的決定。然而,在另一方面,有關法案亦招來廣泛批評,批評者包括於海外擁有出賽馬匹之香港馬主,當其馬匹出賽時,他們頓時不能投注於其愛驅;而足球愛好者亦發覺於觀看球賽時不能進行網上投注,這尤見於世界盃賽事期間;此外,部分市民也認為此舉令政府失去透過足球博彩稅而增加收入並減輕財政赤字之機會。
大眾於去年對有關之政府諮詢文件(http://www.legco.gov.hk/yr0001/english/bc/bc56/papers/bc56_ppr.htm)之回應顯示,很多利益相關團體均未有在諮詢期內作出回應,而該諮詢文件未獲熱烈回應之事實亦未獲注視。事實上,如果單單只憑部分並非來自資訊科技界人士之回應,以及一些並非經常使用互聯網(尤其網上博彩)人士之意見,均稍嫌未及全面。資訊科技界於早期並未察覺有關之賭博條例修訂會影響業界,例如,如要禁止網上賭博,即可能意味著互聯網服務供應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將要監管及審查客戶之網上寄件資料內容。這是否實際之舉?又是否可行?同樣地,賽馬業人士或許也並未察覺持續增長之網上博彩對香港賽馬業之影響及挑戰;此外,相信很少人會注視到來自賽馬業之收益佔二零零一/零二年度政府收入之百分之六點七五(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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